根据上海市相关规范和政策条文,为保护相邻建筑物的正常使用,对爆破施工前后周边房屋影响趋势进行检测,客观评估爆破施工对相邻建筑的影响。 一、检测目的 本次检测目的是:在爆破施工前为被检测房屋建立初始数据,为工程完工后对周边相邻房屋进行复测和损坏评估提供依据,特委托我司房屋质量检测站对周边地区房屋现状进行检测。 二、检测范围 参照《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》的通知(沪建交联〔2008〕511号)“房屋检测范围以深基坑施工深度为主要依据,对一般建筑物,应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”及《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》(DG/TJ08-2001-2016)“基坑施工前应对周边建(构)筑物和有关设施的现状、裂缝开展情况等进行前期调查,并详细记录或拍照、摄像,作为施工前档案等有关规定对基坑周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。此次检测范围暂考虑楼高2倍范围内的周边建(构)筑物。 三、检测内容 本次检测监测项目为初始检测,主要包括对房屋建筑结构情况及其完损现状进行检测,对相邻情况进行调查判断房屋受施工影响的敏感部位,布置监测点并设置初始值等,为后续检测监测工作提供基本依据。 四、检测结论与建议 (1)由于本次检测为**对房屋进行测量,需待后续监测后对房屋沉降及倾斜趋势进行判断。本次倾斜率较大为**南路非机动车棚S7-6号点向北11.93‰。 (2)根据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(试行)1985年 (城住字(1984)*678号)对周边7栋房屋进行评定:各房屋受检区域均可评定为基本完好。 (3)建议根据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》(GB50497-2009)、《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》(DG/TJ08-2001-2006)及实际情况确定房屋监测频率、报警值,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特点,当房屋变形达到下列指标之一时应立即通知委托方进行“报警”,并将沉降监测频率提高到1次/天。“报警”后应同时对房屋的裂缝发展状况进行跟踪监测,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。建议报警值: 1建筑物倾斜增量达到1‰; 2沉降值累计量达到20mm,或变化速率达到2mm/天; 3墙体新老裂缝增量为1mm时。 (4)爆破作业应合理编排优化施工工序,合理的施工工艺,以控制影响。